2013/01/23

01蘇治芬被控收賄案 無罪定讞[2013/1/10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0日電)雲林縣長蘇治芬被控收賄案今天獲判無罪定讞。蘇治芬聲明指出,司法審判最後無罪,要感謝由台灣人組成的公民社會。
蘇治芬於民國97年涉嫌璟美環保公司收賄案,雲林地檢署以貪污罪起訴,具體求刑15年,雲林地方法院及台南高分院都判決無罪,最高法院今天判決無罪確定。

蘇治芬說,「一個國家之所以偉大,是偉大在它的人民,是它擁有尊重差異、深思熟慮、理性對話、積極參與的公民,以及由這些公民組合起來的開放社會」。
蘇治芬說,「對司法獨立的要求,一直是我們的目標」,她的個案只是千千萬萬類似案件較幸運的一個,但不該心存幸運,而應該是所有國民擁有的權利,人民本該被保護,不管這一代或下一代。10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