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30

高植澎回扣案無罪確定【1996/4/12/聯合報】

  • 高植澎被控在澎湖縣西嶼鄉衛生所主任任內,涉嫌收取藥商回扣,以及未經診斷即允許居民以勞保等保單換取藥品,涉嫌偽造文書案,最高法院判決高植澎收取回扣部分上訴駁回,無罪確定;高植澎被控偽造文書罪被判刑一年四月部分,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 同案被控涉嫌行賄高植澎的李興中及陳清泉,最高法院判決上訴駁回,兩人均無罪確定。另護理人員許錦珠、朱淑勤、林貴英、許娟娟、紀幸枝等五人被控偽造文書罪部分均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許惠晴及鄭艷紅兩人已死亡,判決公訴不受理
  • 高植澎被控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至八十二年二月擔任澎湖縣西嶼鄉衛生所主任兼醫師期間,涉嫌和許錦珠等護理人員共謀,明知王姓居民等八十三人未經高植澎診斷,即允許以勞保、農保、漁保保單,逕行換取金絲膏、愛喜、擦勞滅、維他命E丸、胃乳、眼藥水等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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